关于一德智选八号资产管理计划
合同变更意见征询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我公司就管理的“一德智选八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合同变更事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意见征询,征询期为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1日。对于不同意此次变更的份额持有人,我公司将增设开放日安排赎回。
赎回联系方式:022-58298788-6001
合同变更内容具体如下:
1、计划份额转让的报备
(1)投资者拟将其份额转让给其他人的,需经资产管理人同意,并需按资产管理人的要求向资产管理人履行报备义务,由资产管理人负责审核受让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若投资者和受让方未对转让事宜向资产管理人进行报备的,资产管理人将按照原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2)在报备时由资产管理人负责对受让方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向受让方揭示计划投资风险。若经审查受让方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或由于本次转让可能导致资管计划投资者人数超过200人的,资产管理人有权拒绝本次转让。
(3)对于在受让前未持有该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其首次受让的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资产总值不低于100万元。
(4)资产管理人在接收报备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份额登记机构,并安排计划投资者与受让方签订资管计划份额转让相关协议(下称“转让协议”)。
2、计划份额转让的变更登记
(1)投资者应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资产管理人申请办理计划份额的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各方签署的份额转让协议;
2)投资者向资产管理人申请进行计划份额转让报备的文件;
3)转让方身份证明文件(机构为营业执照;个人为身份证);
4)受让方身份证明文件(机构为营业执照;个人为身份证);
5)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2)资产管理人在收到上述申请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向份额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计划份额变更登记手续,并将上述申请文件的扫描件作为附件连同管理人同意投资者进行份额转让的情况说明一并提供,由份额登记机构进行形式审核无误后,配合办理计划份额变更登记手续。
(3)计划份额转让相关交易及变更登记申请文件的真实性由资产管理人负责审核确认。份额登记机构只对收到的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份额登记机构对收到的申请文件完成形式审查,即有充分理由信赖本次计划份额转让的真实性。若因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文件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或失去效力而影响份额登记机构审核或给任何第三人带来损失,份额登记机构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4)自本次计划份额转让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人即成为计划份额持有人,根据本合同拥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一德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