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期所和能源中心相关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编辑:kefuzho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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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1 11:40:37
尊敬的客户:
您好!我公司根据上期所《关于在期货和期权合约对客户信息量收取申报费的通知》和能源中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等品种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8月4日(星期四)晚夜盘交易时起,在期货和期权合约对客户超过一定标准的信息量收取申报费。
一、适用对象
上期所和能源中心按照收费公式,对当日在期货和期权合约上报单、撤单或询价(仅针对期权)等交易指令笔数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收取申报费。
做市商在做市品种上免收申报费。
二、收费公式
1.客户在期货和期权某个合约上的申报费=Σ客户在该合约上各档位的信息量 х 相应费率,具体费率标准如下。
图1.上期所标准
图2.能源中心标准
其中,A组品种包括白银、铝、黄金、石油沥青、铜、燃料油、热轧卷板、镍、铅、螺纹钢、天然橡胶、锡、纸浆、不锈钢和锌。B组品种包括线材、铝期权、黄金期权、铜期权、天然橡胶期权和锌期权。
信息量=报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的报单笔数)- 1。有成交的报单笔数为0时, 视其为1来计算OTR。上述信息量包括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报单和撤单笔数。
2.如相关合约有TAS指令的,TAS指令的信息量和标的合约信息量合并计算。
三、计费说明
1.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交易编码,对其全部交易编码的信息量和有成交的报单笔数合并计算后按收费公式计收申报费;并根据该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信息量比例,确定其在相关会员处应付的申报费。
2.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相关客户视为一个客户计收申报费。
四、收取方式
当日结算时,从相关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申报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当日结算时扣划申报费的,上期所和能源中心可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扣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具体申报费用请以结算单为准。咨询请致电:4007-008-365。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